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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马后炮” LED显示屏安全隐患盘点

  据悉,广告法和城管部门有关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对近两年才出现的LED大屏幕广告并没有作出规范,而电子显示屏没有设置在道路上,而是设置在沿街的楼体上,也并未触及交通法规,因此交警对此也是束手无策。

  一位路上交警认为,汽车大灯对人眼的刺激只是一瞬间,然而电子显示屏却连续刺激你的眼睛,别看很快会恢复,但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就在零点零几秒的时间。他认为,户外电子显示屏的设置位置和光亮强度的规范,确实应该提上议事日程了。

  光污染

  此前,六安新闻网曾经对当地的LED户外电子显示屏的使用效果作出过报导,结论是它们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不便。六安市区内共有五大块LED户外电子显示屏,一个个光鲜亮丽的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的广告“挑逗”着每位过往路人的购买欲,给人带来无限遐想的同时也让周边商家、路人感到厌烦。

  “屏幕太亮了,真晃眼,白天有阳光倒没什么感觉,但晚上经过大屏幕时,就觉得有点刺眼,开车要格外小心。现在有开车经验了,会自觉避开这些显示屏,但对于那些偶尔路过的私家车主或新手来说,可能影响会大些,如果被显示屏幕吸引注意力,晃了眼,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且出这样的交通事故责任难以界定,车主往往就付全责”一位李姓出租车司机说。此外,这些安放有LED显示屏的商业楼往往与居民区只有一街之隔,晚上或明或暗、花花绿绿的画面切换,透过居民的窗子照进来,一闪一闪,影响正常休息。

  据专门眼科医生的说法,亮度过高的LED屏幕可能给人眼带来两种伤害,一种是当人眼受到高亮度炫光的刺激时,眼睛瞳孔缩小,眼睛会明显感到不舒服,另一种是屏幕一闪一闪,光频率太高,会对人眼视网膜的黄斑产生严重影响,长期损伤甚至引发黄斑变性,“尤其是老人和小孩,不要让他们总是盯着这些显示屏看,对眼睛肯定是有伤害的。”

  但是从法律层面来看,目前我国对光污染治理尚无一个明确的法律法规,处理还缺乏一定的执法依据。因此,对于此类案例,执法部门也无能为例,只能呼吁使用LED电子屏幕的商家从公众生活的角度出发,作出一定的改善,尽量降低对过往行人和附近居民的影响。

  噪音污染

  除了忽明忽暗的画面切换所造成的光污染、视觉干扰让人诟病以外,市内LED电子显示屏噪音也让市民深恶痛绝。越来越多的住户抱怨晚上在家中既要忍受噪音,又会被显示屏发出的强光袭扰。“这电子显示屏一直放到晚上九点半,真吵人”位于新华书店周边的商家表示, 记者到市区几处设有LED显示屏处走访,亲身体验,即便位于闹市区,来往车辆行人,熙熙攘攘,但市区的几处LED电子显示屏上播放的广告声音仍响亮清晰。

  业内人士称,商家通过在LED电子显示屏上做广告,其目的是让更多市民知晓商家宣传内容,扩大知名度,如果音量减小,市民们不会关注到显示屏内容,势必会影响到广告效果,降低显示屏亮度,晚间的宣传效果又会减弱,广告公司无法达到商家的要求,对于广告公司来说,会流失更多的客户资源,所以在不能影响市民生活的同时,要确保商家宣传效果,两者很难兼顾。  针对LED电子显示屏对人们生活带来的不便,有些市民认为,应该把电子显示屏设置成一定角度,有合适的高度,只让过往行人欣赏,无需行车司机注意,这样既美化了城市,又传播了信息,还不影响司机驾车;此外,LED显示屏应该要能根据天空的亮度自动调整显示灰度,这样可以缓解对人视觉上的刺激,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对于噪音的问题,则只能要求商家降低音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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