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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监管、深埋资料,长方集团子公司被立案调查!

继热门影视剧《狂飙》迎来结局后,其“续集”竟在深圳上演。

2月6日晚间,长方集团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近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发出的《立案告知书》。

阻碍监管、深埋资料,长方集团子公司被立案调查!

因康铭盛涉嫌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康铭盛公司立案。

新旧管理层激烈“内斗”

公开信息显示,长方集团成立于2005年,于2012年3月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该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专业LED光源及应用照明灯等。康铭盛的前身则是由李迪初、李映红等人在2004年出资设立,从事的是LED移动照明应用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2015年,长方集团为了进一步加强市场竞争力,耗资5.28亿元并购康铭盛,随后凭借优异的业务表现,康铭盛成为了长方集团最重要的子公司。

2021年和2022年1~6月,康铭盛分别实现营收7.6亿元和3.52亿元,分别占长方集团总营收的47.5%和80.9%。

早年由于双方受制于对赌协议,康铭盛的控制权长期掌握在李迪初为代表的原管理团队手中。但自2020年对赌协议结束后,长方集团开始干涉康铭盛的管理,受到了李迪初等人的强烈反抗,由此拉开了双方管理层的“内斗”。

次年,由于康铭盛存货管理、销售与收款、信息系统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在长方集团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又突然提出大额返利等事项,导致上市公司股票从2022年5月6日起简称变为“ST长方”。

经过长方集团自查,发现康铭盛截至2021年末虚增应收账款3.69亿元,2020年末虚增应收账款3.16亿元,同时其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存在1.68亿元的未入账销售返利,这对于已经连续亏损四年的长方集团来说无疑是笔巨款。

“狂飙”的子公司

此次事件进一步坚定了长方集团要牢牢控制康铭盛的决心,也使双方之间的“内斗”来到白日化阶段。

同年,长方集团董事会决定成立调查委员会彻查康铭盛。而李迪初等康铭盛原管理团队依旧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公司调查委员会工作,直到2022年6月26日,长方集团召开董事会,通过了免除李迪初的康铭盛执行董事、陈璟的康铭盛监事职务的决议。

接下来的剧情犹如电视剧版惊险刺激,先是李迪初以个人名义在康铭盛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声明,表示长方集团董事会免去其康铭盛执行董事的决议违法违规,对决议不予接受。随后康铭盛工会也公然站队李迪初,要求长方集团撤销罢免决议。

长方集团不予理睬,并在2022年7月1日披露公告,免去了李迪初职务。李迪初不甘示弱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了《罢王敏董事职务的议案和关于选举李迪初为公司董事的临时提案》,但未获通过。期间双方也曾上演长方集团带人堵门、盘查,康铭盛方面对峙、报警的戏码。

2022年7月12日,长方集团获悉以李迪初、聂卫、彭立新等为主的康铭盛原管理团队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公司随即安排人员前往阻止并向深圳龙华警方报警。当日,警方及相关部门在深圳康铭盛厂区外截获一整车会计凭证,另有两车去向不明。经清点,该批截获的凭证为2013年至2021年康铭盛的纸质会计记账凭证。

2022年7月13日,康铭盛原财务总监彭立新等人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一案在深圳公安局龙华分局受理立案。经过侦查,2022年11月1日,公安部门在康铭盛全资子公司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的荒坡上,起获了被掩埋的会计原始单据、生产经营等资料。

经长达两天时间,共挖出377箱(塑料周转箱50CM*40CM*30CM)会计原始凭证资料等,挖掘掩埋资料的坑长约9米、宽约5米、深约5米,资料所属期间为2013年至2021年,被掩埋的资料均为用于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单据等,包括核算成本类资料、核算收入类资料、核算工资类资料等;由于相关资料被倾倒掩埋时间较长,大部分资料无包装直接裸露掩埋,大部分凭证上面的数字模糊无法辨识,仅文件抬头和标题尚可辨识。

最后,康铭盛新任管理团队于2022年8月15日全面进入康铭盛及其子公司办公场所开展工作,现已能对其实施有效管控,以长方集团的胜利为这场“狂飙”闹剧画下了句号。

依旧存在退市风险

虽然事件已经落幕,但此番“内斗”事件对长方集团经营带来的恶劣影响余波犹在。2023年1月31日,公司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母净利润亏损1.6亿元至2.3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亏损1.8亿元至2.5亿元。亏损的主要原因就包括“受子康铭盛公司原管理团队阻挠与破坏,产能及销售收入有所下降、费用增长。”

针对业内非常关心的退市问题,长方集团也作出了解释。因2021年度财务报表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第10.3.10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截至2月9日,长方集团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但由于2022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最终是否会触及终止上市情形仍需以2022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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